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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深情的“離婚協(xié)議書”,為何出現(xiàn)在唐代?
發(fā)布日期:2024-11-01

      大唐之浪漫,甚至連離婚都沒有放過。

      今年暑期檔熱播劇《唐朝詭事錄之西行》“仵作之死”單元,男主獨孤羊憑一紙手書“離婚協(xié)議”成為今夏“全網(wǎng)最深情男子”。

      “獨孤與娘子本欲花下攜手,共事炊煙,造伉儷之深情,成他人之艷羨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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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《唐朝詭事錄之西行》劇照。(圖片來源:澎湃網(wǎng))

      花下攜手,共事炊煙。小編只想說:借問情詩哪里有,請來我大唐“和離書”里找?。?/span>

      “今放春條,歡喜各生,伏愿娘子,覓得良家,對鏡展眉,育女生兒,六親皆歡,獨孤無憾……”

      雖然要離婚了,但還是衷心祝福你再遇良人、幸福和美,我便無憾了……

      網(wǎng)友:看到這一幕,聽到獨孤羊的聲音響起,只覺得他光!芒!萬!丈!是的,若不是去追了劇,單看這段文字,小編還以為這是什么高級以退為進求和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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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《獨孤羊放妻春條書》全文。

      言歸正傳,獨孤羊其人雖是影視杜撰,但他這封《獨孤羊放妻春條書》卻大有來頭。

      1900年,名動天下的敦煌莫高窟藏經(jīng)洞出土大量文獻,其中有11封保存較完好的《放妻書》,是迄今為止發(fā)現(xiàn)的最早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的契約,多為唐至宋初時期,主要用于戶籍除附與再婚。

      《獨孤羊放妻春條書》即改編自這些真實的古代和離書。

      大家熟知的“一別兩寬,各生歡喜”則出自編號S.0343V的一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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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敦煌出土編號S.0343V的《放妻書》。(圖片來源:搜狐網(wǎng)) 

      這11封《放妻書》文獻,不僅實證了唐代各族群間通婚的普遍性,還印證了唐代“華夷無別”的政治理念和兼容并包的文化氛圍。


01 為何是大唐?

      要“離”,首先得有“結”。

      隋唐社會以開放的胸襟對待不同的族群,不僅有上流階層的“雜有胡族血胤”,還有基層社會的“夷夏混居”。

      在我國現(xiàn)存最早、最完整的法典《唐律疏議》中即明確規(guī)定,不禁異族通婚。

      無論是從史載還是小說中,均能看出唐代族群間的通婚十分普遍。

      尤其是唐太宗繼位之初,堅持“夷夏一體”與對各族群“愛之如一”的理念,調(diào)整民族關系,為不同區(qū)域、不同族群間的通婚奠定了政治與法律基礎。

      單說公主和親,唐是次數(shù)最多的朝代。有明確記載的正式和親有23次,我們熟悉的就有文成公主、金城公主;公主與宗室女也有嫁給在唐供職的少數(shù)族群將領的,涉及吐蕃、突厥、契丹、回鶻等。

      唐代皇室宗族中亦可見多族群身影,如高祖李淵母親是“最牛丈人”獨孤信的女兒,為鮮卑后代;高宗李治母親長孫皇后也是鮮卑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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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閻立本《步輦圖》局部。(圖片來源:故宮博物院官網(wǎng)) 

      據(jù)《唐定興等戶殘卷》記載,一份錄有12戶的文書中,屬于“胡漢”或“胡胡”通婚關系者13對,其中胡漢通婚者占比近三分之二。正如史學家呂思勉所言,“唐代異族入出內(nèi)地者甚多,安能禁其婚娶,此勢所不行也”。

      在唐代各族群頻繁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背景下,族群間通婚已成為普遍的社會現(xiàn)象,這其實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唐代的婚姻少了幾分封閉禁錮,多了幾分自由開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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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莫高窟220窟中的胡旋舞。西域胡人的胡旋舞傳入中原后,風靡大唐。(圖片來源:新華網(wǎng))


02 “懼內(nèi)”始于唐?

      與電視劇中獨孤羊為妻子春條所寫放妻書一樣,敦煌出土的《放妻書》語氣溫柔,遣詞風雅,從婚姻締結到解除,處處透著對夫妻感情的珍視和對彼此的尊重。

      回顧往日情深或初時美好期待:

      “夫妻相對,恰似鴛鴦,雙飛并膝,花顏共坐”“生同床枕于寢間,死同棺槨于墳下”“夫取妻意,妻取夫言……日日即見快歡”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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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莫高窟第116窟的盛唐婚禮圖。(圖片來源:敦煌研究院官網(wǎng))

      和離原因多為感情破裂:“二心不同,難歸一意”“心不和合”“不悅鼓瑟”“二人稱怨,互角增多”……

      但夫妻雖相離,卻沒有多言怨恨,而是給予彼此美好祝愿:

      “愿妻娘子相離之后,重梳蟬鬢,美掃娥媚,巧逞窈窕之姿”“伏愿娘子千秋萬歲”“一別兩寬,各生歡喜”“妻則再嫁,良媒合巹契長生”……

      除了祝福,丈夫通常還會贈與妻子衣物、錢糧、牲畜等財產(chǎn)。從婚姻的開始到結束,都充滿珍重與關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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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敦煌出土的編號P.3212V的夫妻相別書。(圖片來源:搜狐網(wǎng))

      放卿自由。相較于“棄妻”“出妻”“逐妻”等有明顯貶義的詞匯,“放妻”一字之差所體現(xiàn)出的尊重,在傳統(tǒng)男權社會已是進步。

      而這種進步得益于多族群共生帶來的婚姻婚俗觀念的變遷、文化的融合以及律令的與時俱進。

      法律保障“和平分手”。唐代婚姻制度在延續(xù)漢代以來“七出三不去”的離婚律令基礎上,增加“義絕”情形,相當于情感破裂,選擇和平分手。同時,首次將“彼此情不相得,兩愿離者”的“和離”通過律令形式寫入《唐律疏議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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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莫高窟130窟的都督夫人禮佛圖。(圖片來源:敦煌美術研究所百家號) 

      女性婚姻自主權提高。受北方草原族群風俗文化的影響,唐代女性地位較高。唐律中有對女性可以主動提出離婚的規(guī)定,也有對婦女再嫁的規(guī)定。

      唐太宗貞觀元年(627年)頒布的關于嫁娶的詔書中對再婚予以明確:

      “其庶人男女……及妻喪達制之后,孀居服紀已除,并須申以婚媾,令其好合?!?/span>

      在敦煌藏經(jīng)洞出土的《放妻書》中,亦能看到“更選重官雙職之夫,隨情窈窕,美齊音樂,琴瑟合韻”“愿妻再嫁富貴……似如魚得水,壬(任)自波游”等對婦女再婚的尊重與祝福。

      女性在夫妻關系中地位提高。得益于族群間的交往交流交融,北方少數(shù)族群在制度文化、社會風俗等方面深受中原文化影響之時,也在深刻影響著中原。譬如在烏桓與鮮卑族群中,女性地位較高,丈夫跟隨妻子回娘家時,應每日向妻子的家人行拜禮。

      隨著風俗文化的廣泛交融,社會氛圍愈發(fā)開放包容,唐代女性更加不拘禮法、敢于追求,使得男性“懼內(nèi)”現(xiàn)象時有發(fā)生。

      《隋唐嘉話·中卷》就有關于宰相房玄齡“懼內(nèi)”的軼事。太宗賜房相美人,房玄齡因考慮夫人感受屢辭不受。太宗于是召見房夫人加以勸慰,沒想到房夫人寧飲鴆酒而死也不愿接受房玄齡納妾。

      《太平廣記》(第272卷)中記載,曾任舒州軍卒的李廷璧因在外宴飲三日沒有回家,妻子便傳話對他說:回家后一定宰了你!李廷璧將此事哭訴給了州牧,于是被安排搬到佛寺去住,一連十二天沒敢露面,孤獨與苦悶中寫下了流傳后世的《詠愁》:

      長途詩盡空騎馬,遠雁聲初獨倚樓。更有相思不相見,酒醒燈背月如鉤。

      從兩則故事不難看出,主人公名為“懼”內(nèi),實則充滿對妻子的愛與尊重?!呖叩?96窟《微妙比丘尼緣品》(局部),描繪了微妙三次改嫁的過程。(圖片來源:搜狐網(wǎng)) 而隨著婦女地位提升,不同于傳統(tǒng)婦從夫居的“從婦婚”(即“入贅”)也出現(xiàn)了。敦煌出土的《放妻書》中即有一證:“遣夫主富盈訖,自后夫則任委賢央……妻則再嫁”,丈夫富盈離婚后需離開前妻阿孟家,被學者戲稱:名為“放妻”,實為“放夫”。

      大唐之浪漫,在于對“伉儷情深,夫婦義重,幽懷合巹之歡”美好婚姻的向往;

      在于“一別兩寬,各生歡喜”的體面溫柔;

      在于對女性“情不樂者亦可離之”的尊重;

      更在于這些場景背后,“夷夏一體”氛圍中多民族和睦相處、共生發(fā)展創(chuàng)造的文化、社會之融合,以及對法律發(fā)展的推動。

      (作者簡介:張艷林,西南民族大學旅游與歷史文化學院講師。)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“歷代治藏法律文獻治理與研究”(19ZDA154)階段性成果。


來源:道中華微信公眾號

參考文獻:《中華民族共同體概論》

文:張艷林

責編:劉雅

流程制作:高寧(見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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